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 

首頁 > 總務處營繕組 > Q & A

Q & A

總務處營繕組 常見問答集

Q1.如果在教學大樓有公共物品損壞如何處理?

A: 系所所屬設備請系所填報「財物設備用品維修申請單」,非設備類請電話通知總務處事務組人員或上總務處網站「線上報修系統」填報。(http://sus.tsu.edu.tw/fix2/login.aspx

Q2.學生宿舍偶有發生熱水熱度供應不足的原因何在?

A: 熱水供應不足原因,除了冷水供應中斷及鍋爐等加熱設備故障外,也有可能是人員過度於同一時間內集中使用,導致短時間內熱水產能無法立即配合過度需要所致。

Q3. 有東西壞了,是不是打電話到營繕組報修?

A: 1.如有立即性危險請以口頭通報就近單位/系所或通報總務處事務組/營繕組做緊急性處理。

2.如無立即性危險請通報所屬單位/系所,由該單位填報「財物設備用品維修申請單」做報修處理或至本校總務處「線上報修系統」填報。

Q4.請問事務組有哪些活動布置器材可供借用?

A: 桌巾、海報立牌(A1、A3用紙)、摺疊桌(160公分長)、麥克風架(桌上型、立地型)。

Q5.請問走馬燈如何申請?

A: 請至事務組網站下載「走馬燈申請表」,註明用字及使用時間即可。目前校內共有四架走馬燈可供申請(致宏樓、致勤樓、致毅樓及圖資大樓中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