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為保障校園安全、並因應校內各房舍緊急事故處理,訂定本規定。安全備份鑰匙,由營繕組於校舍新建完工後移交保管組乙份,作為安 全備份使用,保持完整之數量。
二、範圍:全校各處室、系所及公共建築物。
三、責任:保管組負責全校各處室及系所,之安全備份鑰匙以備不時之需,系所由各系辦公室保管人保管。
四、依據:依據本校財務管理作業規範並考量實際狀況訂定之。
五、管理辦法:
(一)、營繕組於校舍新建完工後移交保管組一份鑰匙作為安全備份使用,一份移交使用單位運用,另一份自存作為修繕使用。
(二)、保管組所保存的鑰匙,屬於安全備份,故需保持最完全及正確,各單位辦公室、研究室、教室、宿舍等門鎖,不得任意更動,如有故障損壞需要修繕,必須向營繕組提出
申請,由營繕組派員檢修, 如有更新門鎖時,應繳交一份新鑰匙至保管組,以便保持正確安全備份鑰匙。
(三)、各單位之鑰匙保管人,應落實保管責任,以方便該單位之門禁,若有要事離校、請假均應交代其職務代理人。
(四)、借用安全鑰匙,請借用人親自至保管組借用,或請工讀生借用(勿請學生來借用),請填寫鑰匙借用登記簿(並押證件)。
(五)、安全備份鑰匙必須放置鑰匙保管箱內,並建立使用登記簿以明責任,保管箱鑰匙需由專人保管並列入移交。
(六)、一般情況借用鑰匙以兩小時為主,若是複製鑰匙隔日歸還。
(七)、各大樓、宿舍、辦公室、研究所、教室、實驗室之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並負責開、閉,離職實應列入移交,若該建築物、辦公室、研究所、教室、實驗室奉令廢棄不用,則
原保管人將鑰匙移交保管組保存。
(八)、學生宿舍鑰匙由舍監保管,各大樓依90年行政會議決議「各科系、大樓門鑰匙由各科、系自行保管方便使用」,各大樓特殊教室負責單位一覽表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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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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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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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教室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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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外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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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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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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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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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算中心 / 資訊與多媒體系 / 數遊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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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餐實習廚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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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旅管理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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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酒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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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旅管理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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烘培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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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旅管理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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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旅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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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光事業管理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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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管實驗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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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管理學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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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階梯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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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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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階梯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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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修推廣部教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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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會議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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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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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資大樓二樓會議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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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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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資大樓三樓校史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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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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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資大樓禮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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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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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適能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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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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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鑰匙管理作業流程圖